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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世有潇月》

47. 欲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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徽州府黟县的山脉,从眼前一直蔓延到天边,晨雾未散,群峰如徽墨晕染在砚池里的松烟,一重淡韵叠着一重焦色,沉浮起落,似有涟漪。山脚下的庄子若隐若现,白墙黛瓦,远离尘俗,美好地像所有漂泊渴望的那抹归宿。

这座山庄建在这里已经十几年了,距离最近的村子也有二十多里的路程,没人知道它的底细,也未见其作何营生,偶有樵夫猎人经过,只见一片沉寂,不闻人声。有胆大好奇的也曾上前敲门讨水,门房并不冷漠,给足水和干粮,只是不便让人进门。

徽州不乏徽商,行遍四方挣下产业,再衣锦还乡修房盖屋,当然刻意隐姓埋名不大肆张扬的也有。于是久而久之,大家习惯了它的存在,渐渐忘了细究来历,只是为了方便谈论,便叫它黟山坞。

后来,黟山坞就成了它的名字。

清晨,一个披着灰麻衣衫的老人——不,不应该叫老人,他只是个中年人,只是从背后看,他衣着朴素,身形沧桑,显得总有几分老态,咋见之间,容易误认上了些许年岁。他的发间已有几缕霜色,随意绾成了松散的髻,一根竹枝斜插其间,仔细看应是刚刚随手折下来的。

他在后院里喂鸽子,手指关节粗大,米粒从掌心滑落的姿态却轻似撒雪,鸽子咕咕低头,吃得欢快。他静静地看着,看得入迷,任身后传来脚步声,他也没有回头。

“老爷,有杭州来的书信。”听声音就知道进来的人是这里的管家南山。

“怎么说?”他的视线仍在鸽子上。

“查不到,没有任何音讯。”

“不可能,有玉坠这么详细的传闻,不可能没有出现过。”他转过身来,眼神里透着深邃,仍旧普通得像一个厌倦凡俗隐居于此的无争之人,没人能看透。

“除了大公子,我还启动了旧部里的人,全都查无线索。”

“玉坠一直在她身上,若中途有变,她定然会寻找,苏靖斌也会知道。苏靖斌肯定地说她把玉坠给了刚生下的孩子,孩子被人抢走又送回,玉坠就丢失了。你说,他说的会是真话吗?”

“老奴不认识苏靖斌,不敢妄评他的话是真是假,不过,大小姐去投奔他,信任他,他应当不会在这件事上说谎,毕竟这是大小姐珍视之物。”

南山边说边看着老爷的神情,提起大小姐,南山难免忐忑。十几年过去了,老爷从最初的疯魔,到后来的克制,再到现在的淡定,别人都觉得他已遗忘已释怀,只有南山知道,他在心里埋藏了一座火山,是煎熬自己,还是倾覆他人,全在他一念之间。

“会不会是大山?”还好,老爷看不出有情绪的变化,他比以前隐藏得更深了。

“不会,当年大山深受老爷信任,所以才领了这么机密的任务,也因为他对老爷这份急迫的忠心,才对苏靖斌起了杀心,却没想到......不管怎么说,以他的那份心,不会私自拿大小姐的东西,即便拿了什么,也不会偷藏起来不说。”

没有多少人见过那个时期老爷的癫狂和痛苦,见过之人,都恨不得出手替老爷解恨,大山就是这其中少有的心腹。老爷让大山去带回大小姐,却没想到,她已被人称为玉姨娘,还有了孩子,大山耿直,恨了这份绝情,他是不敢动大小姐的,只想杀了那个男人,可后来的结局,他却控制不了。

大小姐死在他的刀下,那个孩子死在了出生的当晚,他回来留下书信,悄悄磕头,而后跳下了山崖。

从此,大山这个人,还有这个名字,就成了黟山坞的禁忌,无人再提起。

“她从未说过玉坠跟宝藏有什么关系,连我们都不知道,这江湖传闻又是怎么出来的?”

“查传闻也没查出头绪来,如今知道的人越来越多,不少势力都在蠢蠢欲动。”

“若是有人捏造,那用意何为?何况没有亲眼见过,应该也编不出这么多细节,难道是真的有知情人?真的有宝藏?”跟以前一样,想了那么多天想不明白,不敢相信的,最后也只得相信。

“王上深谋远虑,真做了一定的安排也是有可能的。”

“连我们都不知道,师父身边的人都大多战死,那这知情人到底是谁?不管怎么样,她的玉坠和师父的宝藏,都不能落入别人手中,查,继续查。”他负手看着群山苍茫,关上门的田园日子,不是是被孤寂填满,就是被暗潮推动。

“是,我已派人去寻找当年雕刻玉坠的人了,只是年岁漫长,需要些时日。”

“苏靖斌那边有什么动静?”

“和一个苏州的商人,叫林正阳的,准备在杭州建一个书院。听说苏靖斌有时叫他什么,二哥。”

“二哥?那就是我的二师兄了,我不找他,他倒自己凑过来了。南山,我曾跟你说过我们师兄弟四人,你说的这林正阳应该就是老二,改了名字。商人嘛,无利不起早,他们对宝藏的鼻子比任何人都灵。都给我盯住了。”

“明白。”

“博元和辰儿,还按原先的说辞,我们的身份千万不要让他们知道。”

“放心吧老爷,对了,博元说我们飞过去的一只信鸽迟了几日,信筒不见了。”

“丢了?”

“他说鸽子应该是受了伤,被人救治过,伤好后放飞,回到了杭州。”

“信被人拿走了?”

“不好说,不过咱们都是密信,就算被人打开也看不懂。但博元还是提醒一下,近期注意甄别,以防有人浑水摸鱼。”

“博元细心,有勇有谋,还不显山露水,在这个本来意气风发的年龄,能做到沉稳低调,说实话比我强。”

“还不是老爷您教得好,后继有人,老爷该适当放松放松了。”

老爷把深紫色的鞑靼鸽拿出来放到掌心,这鸽子是外邦贡鸽,寻常市场上难觅踪影,它体型健硕,飞行耐力强,适合长距离传信。但因其稀有和颜色独特,已被贵族垄断,成了身份的象征,很少用于送信。

这对鸽子,老爷已养了十年,一饮一食都是他自己动手,不许旁人碰触。鸽爪粗糙,像老树的根须,蜷缩时紧贴着掌纹,能清晰地感受到它胸腔的起伏。它不似中原鸽类温驯,脖颈始终紧绷如弓弦,仿佛这一刻就要撕裂风烟,振翅向西北的荒漠飞去,那里有它血脉里镌刻的驼铃与烽火。

然而十年过去了,此刻它甘愿敛羽,成为老爷手心一片凝固的温暖,琥珀色的眼瞳看着眼前人,像一粒宝石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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